出版社
新闻搜索

出版社党委会会议制度

发表时间:2017-02-10 发表人:gaoyue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出版社党委会议制度,规范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党委的决策水平,更好地推进出版社各项工作的开展,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出版社具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1. 会议的召开

(1)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2)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3)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意向事宜,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

(4)党委会议每次召开的日期和议题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由办公室提前1至2天通知与会人员。

(5)党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2. 议事的范围

(1)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重要措施。

(2)研究决定出版社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以及阶段性工作重点。

(3)讨论决定出版社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问题请示、重要情况汇报。

(4)审批基层党支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及党员发展工作。

(5)研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干部培养、教育、考核、监督的规划、计划和重要措施。

(6)出版社纪检、工会和统战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其他需要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3. 会议的进行

(1)党委会议的议题一般由书记、社长、委员按照各自分工提出,由党办汇总后报党委书记审定。

(2)党委会议应按预先确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会上临时提出的议题除紧急 情况经书记批准外,一般不予讨论。有关干部任免问题不准临时动议。

(3)会议发言紧密围绕议题,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集思广益。

(4)会议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4. 会议纪律

(1)出席会议应准时,因故不能到会应事先请假并经书记批准。

(2)如无特殊情况,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不处理其他公务,不接待来访、不接电话。

(3)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在正式对外宣布前,与会人员须严守机密,不得向其他人泄密。

5. 会议的落实

(1)党委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党委会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在党委会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委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2) 党委会议作出的决定需要组织实施的,由分管委员或会议指定的同志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具体办理。

(3)干部任免意向经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按干部任免权限办理。

(4)需以党委名义印发的党委会议通过的通知或决议,由党办负责起草,经办公室初审并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党委书记签发。

(5)党委会议有党办负责记录、归档、保存,并负责督办落实。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