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定期的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一条出版社班子成员要按期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遍党员身份,编入党的支部、小组,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二条出版社班子成员必需按时参加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班子成员要自觉做到:
1、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活动,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
2、需要民主表决的事项,每位班子成员都要与普通党员一样发表意见。
3、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事先向党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
4、必须严格执行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班子成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党支部要认真记录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
第五条 党委办公室要对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